前陣子在PTT原創版有一個網友excubitorium使用了我分析文中的論述觀點來分析別的故事,並且在她的文中,將這些思考方式全部當作她自己的觀點,炫耀於眾人。(以下將這篇文簡稱為「E文」)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30409832.A.9ED.html

E文將這篇分析《知否》裡的男人畫皮(結語)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14705344提出的「同一部小說涵括世情與言情兩種小說質性的轉渡」概念,改造成「同一部小說涵括世情與奇情兩種小說質性的轉渡」,然後拿去解析別的文章。E文中「人與世道角力」的觀點,也同樣出於這個系列文之中。另外,E文中提及的「作者使用不同文體呈現不同追求」的論點,我也曾在這篇分析裡提過 鮮橙 江北三部曲(三)《江北女匪》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002324

E文剛PO出的時候,我雖然心情有點複雜,但其實是打算就這樣接受現況的。一方面,這樣的爭議很容易流為烏賊戰與口水戰,我不想陷入這樣的紛爭。

(所以我也只會在這裡為自己做說明,我不會把文章貼到PTT,我自己不想陷入渾水,也不願在我常看的論壇製造渾水,所以請看到這篇文的書友也不要到PTT去質詢對方,很多事情大家心裡有數即可,我希望這件事不要演變成烏賊戰或網路霸凌。

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保護自己,首先是不要使用負面語彙批評,以免產生法律糾紛。其次,如果這些事情讓你產生不愉快的情緒,我也建議直接關掉這篇文,去追劇或看漫畫,完全離開這個事件,不要再理會,不要讓自己陷入渾水。我希望大家生活平順無波、身心愉快健康。)

另一方面,我也覺得,文化思潮其實是匯聚群智群力的成果,我的閱讀與書寫歷程也曾受過許多精彩網文的啟發,我的一部份被人改變,我的一部份也改變其他人,這就是一個群體積累的歷程。

原本,我願意將這篇文視為一個年輕書寫者對既有框架的習作與摸索,因為她也並不是全部抄襲,也有將「世情/言情」的框架改為「世情/奇情」的框架,平心而論,也算是有試圖創建自己的東西。

但是後來,作者在文章下面的推文互動,改變了我的想法。

觀點剽竊

觀點剽竊

 

最近看過部落格的書友們可以很輕易地發現,用音樂節奏連結小說節奏、寫作手法的明暗、作者的創作心態對人物懷抱悲憫等賞析觀點,是那麼新鮮明顯地晾在以下這三篇新文中,

英雄別戀:寫離聲《替身竟是本王自己》(上)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20055403

英雄別戀:寫離聲《替身竟是本王自己》(下)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20055415

英雄別戀:寫離聲《替身竟是本王自己》(補遺篇)

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20055439

但是這位網友,轉手就可以摘去「教導」別人說「我就是這樣欣賞文章的喔,我的識見是因為我博覽群書啦」,這樣理所當然的姿態,讓人擔心她往後的行為將有恃無恐持續。

我並不是要求我應該被怎樣捧著,我從來都沒有這樣要求。但這不代表我就必須忍受自己殫精竭力的心血,寫出來以後被人直接當作免費素材私庫,像逛露天果園那樣東摘一點西摘一點,各式各樣化用變造後,轉而拿去當作她自己的思想創意來發表。

這個網友的文字看來很像是中文系的學生,既然受過科班訓練,那就應該知道,為文這條路從來是雕琢文字易、擁有識見難,每一個中文系學生從大一第一份報告開始,就都是建立識見的磨練。

揉雜他人觀點來寫文,也不一定就是剽竊,那牽涉到credit標註、還有寫作者的使用方式與新創造等多種條件。E文的用法與作者刻意迴避原始理論出處的態度,則確實呈現了竊據之意。

文學批評作為一個專門領域,它存在的意義是這樣的:一個作品會有許多的分析,分析者們不是在爭「誰才對」,而是把作品當作一個蛋糕,擁有不同理念、不同技術的分析者會提出一個又一個切割蛋糕的模組,每個模組對蛋糕結構的分配、切割角度等都有獨到的劃分與切面造型,都有它美麗的巧思,都是一種再創造的智慧。

這篇文章所作的,是拿走我的理論基模,作一點變形調整,然後拿這個思考模組去切別的蛋糕,對外表現這些切割法是她獨門的工藝,這是問題所在。

沒有這個分類的思考基模,她沒有改裝變造的基底,這整篇文章的論述將沒有結構可依存,無以立論、無以成文。這篇文章沒有文句的抄襲,而是思考脈絡與切入點的剽竊,然而這篇文章是分析文,不是小說創作,分析文不看觀點,還看什麼?除掉偷來的立論框架,剩下那些精心雕琢的抒情文字,這篇文還會有本來的力道嗎?

觀點剽竊

該作者的後續回文,巧妙地轉移了話題,她以「這個故事適用的框架不是世情與言情」「她判斷劇情的性質是奇情」來支撐該文觀點並非剽竊。

但其實這段話已經間接承認了該理論是以我的理論基模為基底、然後根據新故事的狀況修改,只是她認為修改一點佔有全部理所應當,行文也刻意迴避這件事,即使已經被點出,也從不覺得襲用他人論點與賞析方式應提及出處,甚至刻意掩蓋否認。

結尾的回覆,更是跟對方竊用觀點的手法一樣漂亮,音樂與文學的關連非她一人之創見,當然也非我一人之創見,但是小說節奏、音樂節奏、明暗、悲憫幾個觀點神奇地串在一起,湊合成一個教學大禮包,用來對人說明她自己因廣博閱讀培養出的賞析方式,這樣的巧合又是多麼難得呢?

我知道對於「網友是否看過這篇文」是無法舉證的,對方永遠可以理直氣壯反擊「我沒看過你的文」、「這是我自己原有的識見與原創思想」。

我要用來當證據的,是這位網友此前自己在PTT原創版發表的11篇文。

觀點剽竊

她過往的文章,既定的風格、關注點與文章格局都擺在那裡,那些「她本來就會的」思考工具從未出現。直到我將我的思考論述寫出來,分享在網路上,讓對方擁有了「某一天看到這些論點」的機會,接著有一天,這些「她本來就有的識見」突然間就都浮上了水面,成為系統性脈絡性的立論概念,這樣的可能性又有多少?符合常理嗎?

對剽竊者來說,你可能原本就知道很多散落的知識,我的立論呼應了你的既有知識,你感同身受,所以迅速吸納,或許你也因之誤以為那是你自己的觀點。但如果你從未用自己的思考將這些散落知識與感知組織成脈絡,那這個凝結貫通的成果,就不是你的識見,你真的誤會了,你的呼應叫做衍生,叫習作,不是原創。

就好像,很多零件確實是家家戶戶都有的,你看著別人組好的模型,想著「這個螺絲我有」、「這個鐵片造型是自古傳下來的好不好」、「哼這個轉折的組法我也會啊」,但那不代表該模型就是你設計的,因為把那些元素組成架構的是別人,不是你。

我寫這篇文的目的,只希望遏止這種到我這邊隨手摳東西,變造包裝再當作自己創意發表的情況。我的文雖是免費發表於網路,但那不代表我的文字、觀點、理論就是公共財,可以讓人隨手竊用掛名。

這篇文章當然沒有什麼法律強制性,對方的文,也絕對無法以「抄襲」立案,因為她確實沒有作文字的抄襲,而是變造我的思考基模與個別賞析切入點去解析別的作品,內文的例證與解析內容當然也都不一樣。

我所能作的,就是提出我的想法與對照文章,加上對方的文與回覆,構成一個參照的紀錄,讓看文的人在心中自行評斷,按照該作者舊文的程度,那篇文的分析觀點,是不是如對方表現出來那樣,是她自己博覽群書而形成的獨家識見。

如果未來這些剽竊觀點而成型的文章再度出現,我也會將連結收錄於本篇並提出參照,讓文章自身成為最確切的證據,讓人判斷那些文章的性質。(倘若發展越來越惡劣,我會考慮把文章標題改成這位網友的ID+觀點剽竊記錄,但我真的希望不要有這麼一天。)

非文字專長的網友們或許不擅長區分箇中差異,但懂的人就會懂,我也相信,明眼人沒有那麼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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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

我寫這篇文的目的,並不是要神經兮兮地四處宣稱「誰這裡抄我」、「誰那裡抄我」,這是自戀的神經病才會這樣。

我也絕對清楚「吸收、內化、再創造」這個過程裡的自然不可察覺、以及再創造的喜悅與獨特;我自己的文,也是內化了諸多既有知識與觀點之後所提出的思考,我清楚知道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絕沒有把自己當作什麼開天闢地第一人。

在這裡我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對我影響極為深遠的作品,它們有的是學術經典、有的是網文,每接觸一個作品,我就開啟了一個「After」的認知方式,在文本中看到了截然不同的世界,推薦給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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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檢視自己的既有偏見

蘇珊.桑塔格《疾病的隱喻》

名家名作,不用多說。

2.觀察作者隱筆、心理動機、寫作手法的三方關係

張愛玲《紅樓夢魘》

名家名作,不用多說。

 

我來發言2011《解碼金庸書裡隱藏在女主背後的那些事—從笑傲江湖說起》

http://bbs.tianya.cn/post-funinfo-3240797-1.shtml

名氣與爭議一樣大的天涯名帖,就算只是當純娛樂來讀也非常過癮。然後,爭議最大的「楊過真愛是郭芙」我是完全被說服的~

 

賀遠〈《紅樓夢》的真結局〉

https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22586577

這也是一篇年代久遠的網文,我找不到原始的刊載處(連我當初看到的轉載網站都消失了),網路上留存的版本多半只有上部或下部,或者排版散亂擁擠,最後我在豆瓣找到了完整易讀的轉帖,不過該帖漏了作者名「賀遠」,就此標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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藉由上述的文本,我也可以與大家分享兩個我內化與再創造的思考歷程,或許可以讓大家更好理解內化是怎樣的運作模式。

我在《替身竟是本王自己》的分析中提出,女主的心境之所以如此隱誨,是因為作者必須迂迴地寫「英雄別戀」這件事,這個觀點就是受「我來發言2011」作者大大的帖子所啟發。這個帖子在分析《碧血劍》時,提出「袁承志的真愛是阿九、不愛青青」,我當時認同「袁承志愛阿九」,但對青青的解讀,卻覺得有個怎樣都無法釋懷的部分。

我後來釐清了我在意的癥結,我覺得,上述論點是建立在「真愛只有一生一次」的前提上,袁承志是英雄,當然更不可能移情別戀——所以,青青看起來就只是情緒勒索、就只是責任與負擔。但我自己看文的感覺,我覺得袁承志當初也是真愛青青的,只是人愛的東西會改變,他就是……移情別戀了,而這讓所有人都無法接受。

我找到了我與作者想法差異之處,由此,我也開始注意到其他作品裡相似的英雄別戀主題與隱誨的呈現手法,這一點,我也將之補入《替身》分析文的註解。但因為文章篇幅與主題的因素,我沒有將這個觀點成形的曲折過程詳述,因為文章這樣會枝蔓過多、散亂失焦。這是我有意識的內化與再創造。

另一個例子,是我沒意識到的內化與再創。

為了寫這一篇文,我也回顧了部落格裡的舊文,然後我突然意識到,我在前述《知否》分析文中所使用的、明蘭被世道打了巴掌的修辭法,很可能來自於這篇分析生存之詭道:多木木多《清穿日常》(二)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12694171引用的《清穿日常》小說原文。

小說中寫的是「打一巴掌給個甜棗為御下之術,皇帝打了臣工巴掌,皇子卻搶著去給了甜棗」,應該是這個分析政局的切入點太精彩了,讓我在無意識之中,拿了「打巴掌」作為「被冥冥權威之力教訓」的比喻。(畢竟都驚豔到特意摘錄引用了,怎能不被影響呢?)

我舉這兩個例子是為了說明,我絕對明白內化與再創造的過程是一種內在的幽微交融,其過程時常是難以察覺難以控制的、比例與界線也是難以定義的;就算意識到了,每一個觀念來源都標記出處也是絕不可能的,一來會變成令人厭惡的吊書袋,二來文章會大爆炸沒辦法讀。內化與再創造,就是一個非常非常有闡釋空間的事情。

我不是什麼學術權威,我也無法去定義什麼是對錯基準,我只能說,我與E文作者的差別是,別人的觀點,可能也會變成啟發我的工具、或論述零件之一,但我不會拿別人的觀點作自己的全文架構,然後聲稱是自己的。我不會去寫「妻子被丈夫打了屁股、然後婆家給她甜棗」這種比喻,然後說自己認為夫妻爭吵更像打屁股,所以自己沒寫打巴掌,以此證明這整套都是自己獨創。那些在正文中因為寫作考量沒有提及的思考淵源,在有機會或有必要說明的時候,我也絕對樂意說明。

至於他人如何,還是留待看客心中自行評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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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03.03更新

這篇文章本來並沒有設置頂,我原本是打算對方剽竊行為停止後,就讓這件事隨時間慢慢過去。

不過在今年226號的時候對方「重出江湖」,刻意尾隨在我之後發文與推文,意味不明,所以我決定將這篇文設為置頂。以上。

尾隨發文

尾隨發文

尾隨推文

尾隨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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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2.24更新

這篇維權文,原本在文字中刻意避掉了剽竊者的IDexcubitorium」,改使用截圖方式來收錄剽竊證據。因為我始終覺得應該給對方機會,只要對方收手,這件事就可以自然結束,對方的ID不會跟「剽竊」二字掛在一起。

但此事於202211月出現了極度荒誕的變化,我覺得剽竊者的連串行為實已無法用尋常善意應對,因此除了後續的蒐證自保工作外,也決定將她的ID補入維權文中。事件說明如下:

在尾隨發文、尾隨推文幾個月後,剽竊者升級了行動,於202211月,直接跑到我文章下裝作沒看過我文章的樣子來推文讚美。我忍無可忍,在2022116日,我在PTT揭發了對方的作為,excubitorium也發出各種斷章取義、潑髒水的烏賊戰言論回應。

而在所有矯飾說詞都被戳破之後,excubitorium最後宣稱因為自己是享譽文壇、評論與創作雙璧、新詩與散文雙璧、通過整個文壇檢驗的專業文學家,所以不會剽竊,她的朋友是資深文學獎專家,也為她背書沒有剽竊,她的出版社要為她告我,以提告威脅我閉嘴。

因為事涉刑訟,我將後續的查證工作轉到私下進行,不再回應剽竊者與其信眾的烏賊戰。同時,也決定將剽竊者ID補入此文。是為記。

 

剽竊事件的所有討論串原文

12021916日,我在部落格發出維權文。

篇名:觀點剽竊

網址:https://littlecharm.pixnet.net/blog/post/220195440

簡介:列舉對方剽竊的觀點與我的原文,並說明其作法為何是剽竊。

22022116日,我在PTT揭發對方剽竊行為。

篇名: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理論&調色盤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7732931.A.ECC.html

簡介:列舉被剽竊的理論並附上截圖證據,同時也附上對方在剽竊之前,早已開始模仿我的文章連結。

3116日,剽竊者的回應文。

篇名:Re: 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理論&調色盤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7739072.A.A2A.html

簡介:偷換概念作為辯解,如迴避她剽竊「一部小說包含言情小說與世情小說的兩種質性轉變」之理論,而列舉出「世情小說」這個名詞的搜索成果,聲稱世情小說一詞早就存在。同時也進行烏賊戰,刻意將言論導向「我聲稱自己發明了世情小說概念」,製造出「我是一個聲稱自己發明某常識的狂妄者」的髒水。

4117日,我針對對方偷換概念與烏賊戰的模式,進行概念釐清。並且附上後期對方轉為零碎剽竊的證據。

篇名:Re: 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模式 & 質性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7823813.A.57F.html

簡介:以剽竊者在原創版的全部發文為證據,分析對方舊文思考模式的一致性與侷限性、剽竊觀點在其文章中橫空出世的斷裂感、尾隨我發文與推文的截圖證據、零碎剽竊的截圖證據。

5117日,我針對剽竊者偷換概念以及追隨者的大量曲解,再度進行概念釐清。

篇名:Re: 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回覆反詰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7829783.A.C21.html

簡介:說明對方剽竊了理論框架、卻搜尋單一詞彙來做舉證的層次不對等。並提出剽竊文被質疑時,剽竊者多次修改推文試圖竊佔觀點的截圖證據。在本篇的推文中,也回應了對方於發文(6)中指明要我回應的論點。

6117日,剽竊者的回應。

篇名:Re: 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回覆反詰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7836289.A.E77.html

簡介:對方列舉大量單一元素與單一詞彙的來源舉證來換概念,並進行曲解言論的構陷烏賊戰。

7117日,剽竊者二度回應。

篇名:Re: 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自道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8222441.A.F95.html

簡介:對方在各種偷換概念說詞被釐清後,直接說自己是專業文學家、享譽文壇、專家背書、出版社撐腰,所以不可能剽竊。

8117日,我的最後一篇回應,將所有質疑拉回主軸,避免剽竊者在法庭上誣指「我默認其說法」,其餘不再回覆。

篇名:Re: [閒聊] 我被excubitorium剽竊始末:自道

網址:https://www.ptt.cc/bbs/YuanChuang/M.1668242971.A.A2C.html

簡介:我在言談中故意質疑「出版社為利益相關,立場並不公正」,結果對方在(7)的推文中很得意地回答「放心為了公正我沒給出版社看過這文」,自證了她是背著出版社,擅自用出版社的名譽為自己背書、聲稱出版社要幫她告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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